为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青年就业,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和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今年12月31日。
政策明确,招用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届和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的单位,可按1000元/人标准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江苏采取主动服务与单位自主申请相结合方式发放。单位须为企业或社会组织,为三类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正常参保,首月参保时间在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含函授、成人教育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年龄须在 16~24周岁;三类人员此前未被用于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见习补贴。劳务派遣单位参照 2025年度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市人社部门提醒,相关单位须在政策执行期限到期前满足补助条件,未在截止办理日期前申请补助、进行确认操作或完善账户信息的,视为放弃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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